快速咨询

锦盾胜诉案例:借款人拒不还钱 律师维权不吃哑巴亏


先后借款给人两百万,原以为有人担保便万无一失,没想到欠钱的反成大爷。
经过1800多个日日夜夜,辛苦追债的刘先生终于在我们锦盾律所张律师的代理帮助下,拿回了自己应得的钱款和赔偿。
2015年1月,被告顾某因某建设工程,通过第三人李某向刘先生借款100万元,并以质保金的形式向原告出具收据一份。收据写明,被告收到质保金100万元,并签字盖章,所盖印章字样为“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


随后,顾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刘先生支付了总计18万元的利息,之后便未继续支付。
2015年8月,顾某又通过第三人李某向刘先生借款100万元,同样出具了收据并签字画押。
面对白纸黑字的借款合同和收据,顾某却拒不认账,不仅不支付利息,更是拒绝偿还欠款。
刘先生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找到了我们锦盾律所,请张圣涛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
希望能够在我们的帮助下,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过刘先生的叙述,张律师大致了解了案情,并迅速抓住了案件重点:两人有条款明确的借款约定,借贷事实清晰。



以此为切入点,我们整理了包括借款约定、转账凭据、收条及几次支付利息的凭证等证据,向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已知事实,将顾某、第三人李某及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然而,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顾某竟交代了一个令大家都感到震惊的事实。
让第三人李某和刘先生放心借款的公司印章,竟然是假的。
原来,顾某出示并所盖的“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项目部”印章系其私自刻制。河南某建设有限公司并未委托过顾某进行借款,也没有收到任何款项。
对于顾某辩称与刘先生不存在任何法律关系的说法,由于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并未予以采信。
最终,在我们详实的证据支持和张圣涛律师对于事实清楚明白、重点突出的陈述下,法院支持了刘先生主要的诉讼请求,判决顾某从2020年12月20日起十日内偿还刘先生借款本金和利息,利率以双方借款时约定为准。
回忆漫长的追债经历,刘先生感慨万分。



这场借贷纠纷从2015年起,到2020年末终,可谓是费时费力。授权我们锦盾律所进行代理后,几个月内便使事情得到了解决。并且,由于有专业律师的帮助,整个诉讼过程是清晰而有条理的,省去了许多麻烦。
在遇到相似纠纷时,自己维权显然耗时又耗力,我们这些对法律了解甚少的普通人甚至有可能做出错误的决定,影响对自身权益的维护。
因此,要相信律师,将事情交给专业的人来做,不仅能节省时间和精力,还能够提高获胜的概率。
锦盾律所,想您所想,为您解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