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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能约定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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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冯某到某公司应聘,他顺利通过面试,获得了在该公司工作的机会。入职时,该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刘某给了冯某一份劳动合同,是公司通用的格式范本。该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3500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5000元/月。一天工作八个小时,一个月休息八天,每月5号发上个月工资。其中,该劳动合同中还规定:“任何一方不遵守合同条款,提前或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万元”,冯某认为该违约金过高而提出异议,而刘某则说这对双方是平等的。冯某想想也是,就签下了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冯某入职后,公司经常要求其加班,而且冯某也被公司罚款数次。冯某不堪重负,做了半年以后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称可以辞职,但要求冯某支付违约金5000元,并主动扣除冯某当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冯某不同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于是冯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
【锦盾企业法律顾问解析】

首先,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且员工在离职后企业依约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这两种情形以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锦盾企业法律顾问

其次,劳动法赋予了劳动者单方面辞职的权力,只要劳动者提前30日履行通知义务,就可以与用人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在上述案例中,冯某与该公司约定的违约金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冯某只需履行提前三十日通知的义务即可,不需要向该公司支付任何违约金。
最后,锦盾专业企业法律顾问也提醒各个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时,不应随意约定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条款被认定为无效,而用人单位又以收取违约金的名义扣除了劳动者部分或全部工资。那么用人单位就有可能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实施了违法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存在被行政处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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